辽宁新闻网 » 新闻 » 曝光台» 内容正文

商家收了货款却无货提供 服务“打折”

作者:AN 来源:新商报 发布时间:2008年07月04日

  商家为吸引顾客,会推出不少优惠措施,服务消费者,但有些承诺服务却在履行时“打折”了。

  免费维修变成收费

  2月中旬,消费者周女士在沙区一饰品商店买了一条足金项链,当时该店正在搞活动,服务承诺中有“满1000,送终身免费维修”。周女士的项链花了2000余元,自然也是享受此项服务。6月11日中午,周女士和朋友在外用餐时,项链意外自行断裂。周女士赶紧到该店进行维修,可是却被告知现在取消了此项服务,如果维修是要收费的。周女士对店家不履行服务承诺表示不满,多次交涉无果后投诉到沙区消协。

  消协受理了投诉,商家既然承诺服务在前,就不应以其他理由拒绝消费者。最终,经过消协调解,该店为周女士免费维修了项链。

  交齐货款告知没货

  去年5月份,钱先生在沙区某家电商店选购了抽油烟机、灶具和洗碗机,一次性交齐了全部货款,总计6000余元,准备在自家新房装修完后安装。可是,由于种种原因,房子迟迟没有装修。在与店方沟通后,钱先生也就一直没有取付完款的家电。

  今年5月中旬,房子终于装修。想着自己去年就买好了家电,钱先生兴冲冲地去家电商店提货,却被商店告知灶具和洗碗机已经下线,没有货了。钱先生如果要提货就得选其他机型。钱先生觉得商店做法非常不妥,自己一年前就交了全款买了货,跟商店沟通后一直没有提货,这些商店方面都应该有相应记录才对,这期间出现任何问题都应该及时与消费者取得联系进行沟通,怎么能这么长时间也不告知,现在来提货就告诉一声货没了?钱先生认为店方没有负责地履行服务职责,投诉到沙区消协。

  消协认为,店方作为经营者,在服务方面做得不到位,出现问题没有很好地与消费者取得联系沟通。在消协调解下,钱先生另选了新款的灶具和洗碗机,价值6000余元,高出原购商品的差价由店方承担。钱先生对消协的调解表示满意。 (焦桂菊 王姝 记者 韩顺兆)

[编辑 冯淑丽]

有奖新闻热线:(024)31500333
更多关于  商家 优惠 服务  的新闻
  • 暂时没有相关内容
奥运奖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