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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贱卖女儿房子 女儿无奈将母告上法庭

作者:AN 来源:沈阳晚报 发布时间:2008年07月04日

  家住铁西区的李女士有一间价值10万元的回迁房。前年,她出了趟远门,回来后发现房子被人以2万元的价格卖了!卖房的是自己的母亲,买房的是自己的亲弟弟。为了要回自己的房子,李女士把母亲和弟弟告上法庭。

  母亲贱卖女儿房

  10年前,李女士和母亲、弟弟一起住在铁西区齐贤街的棚户区。当年10月份,棚户区动迁。三间平房,一间归李女士所有,另两间归在他弟弟名下。当时李女士的弟弟需要用钱,就把房票卖了,李女士选择的是原地回迁。2002年,李女士得到了一处56平方米的楼房。由于当时李女士的弟弟和弟妹没地方住,她要到外地做买卖,李女士干脆把这套房子借给弟弟住。

  在李女士临走的时候,她和母亲商量,想把房子卖了,把卖房的钱用来做买卖。她和母亲签了委托书,委托母亲全权负责房屋的买卖,并进行了公证。

  2006年后,李女士从外地回来。一个偶然的机会需要用房证,她才发现,自己的回迁房房证上的产权人变成了弟弟的名字。李女士跟母亲要说法,老人安抚她说:“咱家就你姐俩,这房子谁住不一样?等我的动迁房下来了,给你住。放心吧,不能让你吃亏。”半年后,李女士母亲的回迁房也下来了,李女士开始筹备装修。李女士的母亲又突然告诉她:“房子不给你了。”李女士一下子傻了眼:“我离婚了,现在房子也没有了,我现在40多岁了,到头来什么都没了。往后可咋过?”李女士和母亲、弟弟大吵了一架,想要回属于自己的房子。

  “房子到底是怎么变成我弟弟的?”伤了心的李女士决定翻旧账,委托律师进行了调查。原来,这套回迁房是在2003年7月改成了弟弟的名字。更名的理由是:房屋买卖。

  让李女士不敢相信的是,当时房子评估价值10.2万元,成交的价格却是2.73万元。“其实这个钱我也没拿到。不过这个钱正好和我增加面积时拿的钱一样。我估计当时我妈是想把钱还我,房子就算我弟弟自己动迁的。”李女士终于弄清了真相。

  女儿状告母亲和弟弟

  2007年7月,李女士将母亲和弟弟一起告上法庭,希望法院判决买卖关系无效。李女士的律师认为“这是一个显失公平的买卖合同,价值10万元的房子,2万多就卖了,李女士母亲的行为已经严重侵害了李女士的合法权益,我们认为这个合同一开始就是无效的。”

  在法庭上李女士的母亲如此阐述自己擅自卖房的理由:都是家里的事,不用别人管。我是他俩的亲妈,我自己就处理了。”法官主持调解却遭到李女士母亲及弟弟的反对。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记者 朱峰)

[编辑 冯淑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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