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8月起私屠滥宰生猪 最高罚款20万元
6月4日,记者从沈阳市商业局了解到,近日,修订后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公布,私屠滥宰生猪,最高罚款额将从5万元提高到20万元。
条例将于今年8月1日起执行。
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的,予以取缔,没收生猪、生猪生产屠宰工具和设备以及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货值金额难以确定的,对单位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记者 徐微微 实习生 张冰)
[编辑 冯淑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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