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将对不按期减排等实施区域限批
近日,记者从省环保局获悉,为加大辽河治理和节能减排力度,我省提出对9类污染实施区域限批。
“区域限批”是一种行政惩罚手段,是指如果一个地区出现违反环评法的事件,环保部门有权停止审批其境内或所属的除循环经济类项目外的所有新建项目,直到该地区的违规项目彻底整改为止。
目前我省提出的限批范围是:凡是未按期完成减排任务的地区;主要河流水体污染严重,没有完成河流断面考核指标的地区;未实施或未按期完成燃煤电厂脱硫项目的地区;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严重滞后,或已建成但不运行的地区;超过总量控制方案确定的指标,环境质量达不到要求的工业开发区;环评、“三同时”执行率低的地区;严重超排的重点企业达到60%以上的地区;不按期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地区;主要河流水体污染严重,连续3个月超过红色警戒线的地区,坚决实施区域限批。(记者 王笑梅)
[编辑 冯淑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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