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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一农户遭遇逃跑新娘 两万礼金被骗

作者:AN 来源:沈阳晚报 发布时间:2008年06月13日

  如果不是亲戚姐姐的“帮忙”,17岁的彝族少女小粉可能还在云南家乡务农。去年,她被同乡“嫁”给沈阳市的一户农家;昨天,她又因诈骗罪被法院判刑一年。

  小粉本是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的一名农家少女。去年6月,一名叫李玲的女青年来到她家的村寨。李玲自称和小粉是远房亲戚,接触频繁。听李玲说能带自己去城里打工,小粉非常向往,便在去年6月随同李玲来到沈阳。

  李玲把小粉带到于洪区杨士乡一个姓张的农家。小粉以为是来打工,李玲却告诉她:带你来不是打工的,是来嫁人的。她嘱咐小粉:“等收了张家的彩礼钱,也有你的份儿。”小粉起初并不愿意,可是听说能挣着钱,也就答应了。

  婚事办了,李玲得到两万多元的彩礼钱。她把小粉留在张家,说要去城里转转,过几天再趁张家不注意时接走小粉。她给小粉留了个电话,让小粉跟她联系。

  李玲走了好几天却没了动静,打电话也无人接听,小粉每天望眼欲穿。小粉心里合计:我不想就这么嫁给张家,我要回家!在刚刚结婚几天后,小粉离家出走。张家发现了小粉的异常,将她追了回来,同时向警方报了案。

  检察机关认为,是李玲伙同小粉以结婚为名骗取了张家彩礼两万余元,小粉的行为属于共同犯罪。今年1月,小粉因涉嫌诈骗被提起公诉。然而在法庭上,小粉除了知道带她来沈阳的“亲戚姐姐”叫李玲外,根本说不清她到底是哪里人,警方也根本无法找到李玲。

  法院审理认为,小粉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由于小粉未满18周岁,系初犯,认罪态度较好,法院判决小粉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同时,责令小粉退赔被害人张某的全部损失。(记者 朱峰 通讯员 陶丽丹)

[编辑 冯淑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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