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新闻网 » 新农村 » 辽宁农业概况 » 家禽家畜» 内容正文

鞍山:阻击动物疫病

作者:DCJ 来源:千华晚报 发布时间:2008年06月14日

    新建38个乡(镇)动物卫生监督所、外引动物一律报批报验……鞍山市政府与县(市、区)、县(市、区)与乡(镇、街道办事处)将层层签订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责任状,按村(社区)、按户落实动物防疫责任。

按照鞍山春季动物疫病防控要求,动监部门将会同交通和公安部门,充分发挥公路检查站的作用,按照外引动物报批报验规定,加强对外引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查,防止外疫的传入;公安部门要协助动监部门做好犬类狂犬病免疫以及对情节较恶劣的生产、加工、经营死亡动物及动物产品案件的查处;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要与动监部门建立协调工作机制,做好进出口动物及动物产品的监管,加大对违法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打击力度;商业部门要加强对定点屠宰的管理,防止私屠滥宰;卫生部门要与动监部门保持疫情信息交流,做好人感染禽流感病例的防治工作;林业部门要做好对迁徙候鸟、野生鸟类的监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此外,动监部门还将加强对新建养殖小区动物防疫条件审核,推进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全面发动、加快推进、大力发展规模化无公害饲养小区。同时加速无公害生产基地建设,推进无公害畜产品进商场、进超市,逐步建立和完善畜产品安全可追溯制度和体系。鞍山市还将加速推进新建38个乡(镇)动物卫生监督所建设项目的实施,尽快实现“一乡(镇)一所”。
 
 
[编辑 董春君]
有奖新闻热线:(024)31500333
更多关于  动物疫病 阻击  的新闻
  • 暂时没有相关内容
奥运奖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