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38个乡(镇)动物卫生监督所、外引动物一律报批报验……鞍山市政府与县(市、区)、县(市、区)与乡(镇、街道办事处)将层层签订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责任状,按村(社区)、按户落实动物防疫责任。
按照鞍山春季动物疫病防控要求,动监部门将会同交通和公安部门,充分发挥公路检查站的作用,按照外引动物报批报验规定,加强对外引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查,防止外疫的传入;公安部门要协助动监部门做好犬类狂犬病免疫以及对情节较恶劣的生产、加工、经营死亡动物及动物产品案件的查处;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要与动监部门建立协调工作机制,做好进出口动物及动物产品的监管,加大对违法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打击力度;商业部门要加强对定点屠宰的管理,防止私屠滥宰;卫生部门要与动监部门保持疫情信息交流,做好人感染禽流感病例的防治工作;林业部门要做好对迁徙候鸟、野生鸟类的监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