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新闻网 » 法治 » 辽宁法治» 内容正文

女子化妆品不好卖“改行”盗窃

作者:DCJ 来源:半岛晨报 发布时间:2008年06月23日

  因为经销化妆品业绩不佳,女子宋某打起了盗窃同行货品变卖的主意,并多次盗窃化妆品销赃。日前,宋某已因涉嫌盗窃罪被中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起诉。

  现年21岁的宋某系本市人,一个偶然的机会其得知自己的同学边某正在做某品牌化妆品的经销工作,在同学的介绍下,没有工作的宋某让家人借了20000元钱作为本金进货经销此种品牌的化妆品。但干了一段时间,宋某业绩并不理想。而此时,边某还欠着宋某部分货品没给,在这种情况下,宋某产生了潜入公司办公室盗窃其他经销商的货品卖钱的想法。2007年11月28日19时许,她伙同在网上认识的一男一女,潜入中山区某大厦6楼该化妆品公司的办公室,撬门入室盗窃了4名经销商放于展柜内的化妆品共计9400余元,销赃得款3000余元。

  2008年1月19日18时,宋某故伎重施盗窃了另一经销商展柜内的化妆品4400余元,销赃得款1500余元。

  接连发生两起被盗事件,受害者到大厦的物业部门查看监控录像,经识别后有人认出曾经在公司做过不长时间的宋某。几天之后,宋某带着新男友再次来行窃,被保安人员抓获。日前,宋某已因涉嫌盗窃罪被中山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段洪峰 记者 王磊)
 

[编辑 董春君]

有奖新闻热线:(024)31500333
更多关于  女子 化妆品  的新闻
  • 暂时没有相关内容
奥运奖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