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男向父母借钱想“赖账”法院终审判偿还
儿子向父母借钱买房,还不?
近日,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儿子和儿媳向父母偿还买房的借款21万元。
孙新与刘存于2000年登记结婚。结婚前,孙新从父母那里拿了10万元人民币,在锦州市古塔区购买了一处楼房。2001年1月,孙新所在的单位集资建房,6月4日孙新再次向父母借款人民币6万元,用这笔钱购买了凌河区的一处楼房。
不久,孙新夫妇将第一处楼房出卖了8.1万元,又从父母那里拿了5万元,购买了凌河区的一处楼房。
2004年3月26日,孙新的父母写下了一份证明,证明孙新所买的三处楼房共从父母处借款21万元。孙新夫妇和孙新的父母均在该证明上签字。
几年过去了,眼看着儿子儿媳不断换楼房,可从没提及还钱的事。孙新的父母多次催促也没有结果。
无奈,孙新的父母将儿子和儿媳起诉到法院,要求他们偿还借款21万元。
在法庭上,孙新的父母出具了此前有双方签字的证明。但孙新的妻子刘存认为,孙新的父母出资21万元为孙新购买房屋,其中的15万元是赠与行为,不该算作借款。
锦州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原告和被告之间债权、债务关系明确。
对于孙新妻子刘存所说的赠与行为,孙新的父母予以否认,而且双方签字的证明上也写明这笔钱是借款。
近日,锦州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孙新、刘存偿还原告孙新父母借款人民币21万元。(文中人物为化名)(记者 尤宏韬)
[编辑 王晶]
[AN]
新闻链接 > 更多关于 锦州 父母 借钱 的新闻
锦州农业技术专家奔赴农村 开展技术指导锦州奶牛养殖业举步维艰 牛奶生产成本增加锦州建立一助一科技培训 帮助青年致富锦州市高考毕业生收到清华大学录取通知书哈尔滨一男子连夜坐车8小时到锦州献救命血锦州至赤峰铁路新线项目在锦州开工锦州男子因说梦话引来一场官司父母反对我们的恋爱 我们不知该怎么办?锦州将家具等产品列入质量整治重点总投资70多亿元的新建赤峰至锦州铁路开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