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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消协提醒消费者装修合同“现实”能维权

作者:AN 来源:半岛晨报 发布时间:2008年06月27日

  不如期付货、货品质量与约定不符,拿出合同,却发现当初并未定违约责任,甚至个别条款还成了违约者的庇护法宝……装修中,个别霸王条款使得很多市民喜装新房却又频遇闹心事。近期,大连市开发区工商部门在检查家装公司签订的装饰装修合同时发现,家装合同中存在签订不规范或有明显的霸王条款问题。

  3个霸王条款目的是“熊钱”

  霸王条款一:对违约金的赔付比例规定并不公平,消费者违约往往要支付高额的违约金,而装修公司违约,只需要付几百元的误工费。

  霸王条款二:专门在合同中增加一些消费者无法理解的专业用语、生僻词,发生纠纷时,装修公司会借助这些词汇大做文章,作出的解释往往让消费者哑口无言。

  霸王条款三:实际使用的装修材料、施工工艺与合同上约定的材料、工艺有出入,但由于合同上只有笼统报价,消费者有苦难言。

  无“三包”规定装修维权难

  开发区工商部门介绍,由于目前装修基本都是格式化合同,由装修材料厂家、装修公司等事先写好,消费者只需在合同上签个字,所以这种由对方拟就的格式化合同本身就容易出现不公平。

  加上多数消费者对条款的相关责任并不很了解,读合同时考虑不周全等原因,往往一不小心,就掉进了合同陷阱。一旦出现纠纷,想拿合同讨说法时,却发现,合同成了对方掩饰错误的武器。

  消协有关人士介绍,装修纠纷在整个投诉量的比重近来明显上升,目前已近1/10。而装修纠纷在解决时非常困难,因为,目前,装修没有三包规定。装修纠纷多数都靠调解来解决,由于举证难,使得装修诉讼之路越发艰难。消协有关人士呼吁装修三包以及相关法规尽早出台,以避免装修陷阱坑人局面周而复始。

  合同里的条款要切合实际

  消费者如何才能签订一个放心的装修合同呢?工商部门提醒,家装合同的签订应注意:一个比较完整的家装合同除了工程预算、设计图纸以外,还应该包括关键施工项目的施工工艺、施工计划以及甲乙双方的材料采购单。

  同时,许多家庭装修的投诉都是由不切实际的合同条款带来的。有的合同条款规定了在相关的工程报价之下根本达不到的施工质量,有的合同条款规定了在任何条件下都不可能做到的室内空气环境条款。

  比如曾有一位业主在合同的附加条款中要求“装修完工以后,请专业监测机构对室内环境进行监测,要求室内绝对环保。”但什么是“绝对环保”?首先在概念上搞不清楚,更何况凡是装修过的住宅都会不同程度存在一定的环境污染问题,任何人或任何公司都做不到“绝对环保”。因此,市场在进行合同认证时对这一要求一般不予支持。所以工商部门建议,签合同的时候不要考虑那些在目前市场现实之下达不到的要求。因为即使这样做了,装饰公司为了签合同也同意了,今后还是少不了麻烦。(田雨适 记者 张璐璐)

[编辑 王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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