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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商遭绑架遇害 7岁私生子起诉分遗产

作者:AN 来源:华商晨报 发布时间:2008年06月30日

  父亲被绑架惨遭杀害后,7岁私生子起诉到法院,要求继承遗产。

  日前,葫芦岛市中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私生子与3名亲生子女分到同样遗产。

  7岁私生子要分遗产

  家住葫芦岛的邓飞(化名)承包经营了一个选矿厂。2005年10月20日晚,邓飞突然不见了。随后,邓飞的家人接到了绑匪的勒索电话,但在支付了15万赎金后,邓飞仍没有回来。直到2006年10月,邓飞的遗体被找到。

  原来,绑匪得到赎金后将邓飞杀害,埋在葫芦岛市一个荒滩上。绑匪在另外一起绑架案中落网。

  邓飞不仅有妻子和三个儿女,他还有一个非婚儿子小亮(化名)。不久后,7岁的小亮向法院起诉要求继承邓飞的遗产,邓飞的女朋友作为小亮的法定代理人进行诉讼。

  “我父亲遗产有投资200万元的选矿厂、有奔驰车、有楼房、有现金,遗产数额在500万元以上。”小亮在起诉状中说。小亮一方认为,邓飞被杀害后,邓飞的财产全部被邓飞妻子占有了。

  法律规定,没放弃继承的法定继承人都得追加为原告,所以邓飞的三个亲生子女、邓飞的父母都成了案件原告。

  判决:“非婚生子”有继承权

  法院认定,邓飞家里的财产有70余万元,并对财产进行了分配。这70多万元中的一半属于邓飞的妻子所有,另外一半作为邓飞的遗产继承,小亮、邓飞的三个亲生子女、邓飞的父母和邓飞的妻子平均继承这些遗产,每人继承45800多元。

  宣判后,葫芦岛市中级法院的一名法官介绍,根据我国继承法,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具有平等的继承权。小亮的母亲与邓飞之间的关系不被法律和道德所认可,所以小亮的母亲不能获得遗产。 (记者 陈军)

[编辑 王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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