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农村治安保险将推广 以村委会为主体
每年交五六十块钱,就连柴草垛失火也可以得到保险公司赔偿。这是7月4日记者在宽甸满族自治县古楼子乡参加全市农村“治安保险”试点工作会议上了解到的。
实行农村“治安保险”、实施县域治安工程,是加强农村平安建设的新举措。农村“治安保险”以村为单位,以村委会为主体,以契约化管理为手段,约定治安联防和保险责任形成的以治安承包为基础,以出险理赔为补充的群防群治工作新机制。
2007年7月,古楼子乡被确定为我市惟一一个实行农村“治安保险”的试点乡镇,全乡共有636户农民参加了“治安保险”。截至目前,累计报案出险16次,涉赔金额2万多元,结案7起,赔付2000多元。(王正仁 王宝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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