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药品监督部门:“健字号”非药品
近段时间以来,在大连市场上陆续出现标示“陕食药监健字号”的贴膏类“保健用品”等商品,部分消费者误当药品购用后,未达到产品宣传所表述的功效,有的甚至出现病情加重等情况。对此,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2008年第6号药品消费警示:购药时请认准“国药准字”药品批准文号,“陕食药监健字号”产品不是药品。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市民,在购买治疗疾病的药品时,一定要认准药品外包装上的“国药准字号”,并查看药品说明书中的适应症或功能主治是否与患者症状相符,切不可轻信虚假的宣传。(毛立 记者 李社生)
[编辑 刘舒扬]
[LSY]
新闻链接 > 更多关于 健字号 药品 的新闻
江西19种常用药价格封顶 包括健胃消食片提醒市民买药时记得索要“药品身份证”江苏:立法明确媒体发布违法药品广告责任沈阳东陵区构筑九百平方公里用药安全保障沈阳两车药品急运灾区两种药品广告词夸大在本溪被限售国家调拨药品从大连运往成都暂停3种广告违规药品在大连销售大连五项举措保障救灾药品药械质量健字号保健品不能当药买 有法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