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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计生委主任:沈阳生二胎条件没放宽!

www.lnnews.net 作者:JH 来源:沈阳晚报 发布时间:2008年07月10日 14:07

人口计生委主任:沈阳生二胎条件没放宽!

  “生二胎条件没放宽!终生未养育者可享受优惠政策,但前提不包括单身者!”7月9日,沈阳市人口计生委主任韩晓明在接访中解释答疑。当日,韩晓明共接待来自全市的14位居民代表,“他们所反映的问题,基本涵盖了计划生育政策的各方面!”

  生二胎条件没放宽

  针对上海等地对人口政策进行微调、放宽生育二胎条件一事,韩晓明强调,沈阳市人口政策没有变化,生育第二胎的条件没有放宽。她解释说,上海适当放宽生育二胎条件,是由于该地已连续十几年出现常住人口负增长。而沈阳市常住人口目前仍每年都在增长,降低出生率仍是计划生育的一项重要任务。

  终生未育者享受优惠政策

  一位终生未嫁的女同志问:“我终生未生育,是否可享受优惠政策?”

  韩晓明主任解释了“终生未生(养)育夫妻养老补助费”政策。终生未生育、也未收养子女的夫妻(含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其独生子女在未生育下一代之前死亡或因发生意外而丧失劳动能力后,不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享受下列待遇:

  1.属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退休后由其所在单位按照本人标准工资的全额发给退休费,已按其他规定享受全额退休费的,每月增加5元;

  2. 属于企业职工的,退休后由其所在单位一次性发给不低于3000元补助费;

  3. 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不属于第(1)、(2)项规定的城镇居民,由当地人民政府一次性发给3000元补助费。 (高级记者 唐葵阳)

[编辑 姜华]

[J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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