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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警方集中销毁收缴、过期的烟花爆竹

www.lnnews.net 作者:AN 来源:辽宁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8年07月10日 17:07

沈阳警方集中销毁收缴、过期的烟花爆竹

  中新辽宁网7月10日电(朱博)上午10时,沈阳市公安局在新民市周驼子乡,对生产经营单位库存的2200余件过期烟花爆竹进行了集中统一销毁。

2200余件即将销毁的烟花爆竹 (摄影 朱博)

烟花爆竹销毁现场 (摄影 朱博)

  这次销毁采用烧毁的办法,震慑涉及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活动,消除社会隐患。

  公安机关表示,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炸药、雷管、烟花爆竹等各类爆炸性物品;严禁非法使用、私藏爆炸物品和枪支弹药;严禁邮寄爆炸物品和枪支弹药;严禁在托运的货物、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爆炸物品和枪支弹药;严禁非法携带爆炸物品、枪支弹药以及管制刀具;禁止在本市大三环绕城高速公路以内的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警方借助媒体,呼吁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和支持公安机关工作,积极举报涉及危险物品违法犯罪活动,公安机关对举报属实的,将予以五百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奖励。

  公安机关举报电话:110 024--23505499

[编辑 冯淑丽]

 

[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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