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县自2005年被辽宁省确定为草原确权试点县以来,认真制定方案,组织实施,积极开展工作,目前已在本县境内确权草地5.2万亩,并积极指导草地所有权人种植优质牧草,进一步推广种草羊畜先进技术,同时严格按照《草原法》细则认真执法,实施草原保护,建设和利用。
本溪县赛多绒山羊种羊场是辽宁省绒山羊繁育中心联合育种基地、本溪市绒山羊舍饲圈养示范基地、本溪县重点养殖小区。该场占地面积1000亩,拥有200多万元资产,目前有种羊500只。该场于2006年承包了1000亩山场,其中有596.89亩山地被划为人工草地,是经本溪县草原监理站用GPS现地测定,当地村委会、镇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县政府批准盖章后,于2007年1月发放草原使用权证的,属于合法草地。该场自2006年以来,一直在人工草地种植优质牧草,其中紫花苜蓿种植面积300亩,饲料玉米种植面积297亩。通过种植优质牧草,不但解决了该场舍饲养羊的饲料来源,而且饲喂效果好,提高了绒山羊的产绒量和羔羊的成活率。该场还购入颗粒机,将优质干草加工成颗粒料饲喂羊只,取得了满意的效果。因此,该场2006年被本溪县畜牧中心评为种草养畜典型示范户,向全县农民养殖户介绍了种草养畜先进经验,在本县种草养畜方面起到了良好的模范带头作用。
当近日该场地出现林牧场地争议时,为维护草原权属,保护草原所有权人的合法利益,本溪县草原监理站领导及执法人员立即赶往当地镇政府,阐明依法登记的草原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犯;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草原法律法规,保护草原的义务。并讲解了草原确权相关文件及资料,最终镇政府明确表示,保证赛多绒山羊种羊场人工草地种植的饲料玉米完好无损。
由于本溪县草原监理站严格执法,对欲毁坏草原的违法行为及时进行制止,保护了草原的完整性,维护了草原所有权人的合法利益,保证了畜牧业正常的可持续发展。
[编辑 韩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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