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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全面监管农村大集食品安全

作者:王春荣 宁旭 来源:辽宁日报 发布时间:2008年08月14日

  今年8月起,锦州市全面实施农村大集食品安全放心工程,肉禽类、加工类、鲜活类、预包装类以及粮、油、干鲜、调料等5大类食品被纳入长效监管的重点。

  锦州市农村大集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将彻底解决农村大集开办方无照经营、食品安全责任不明问题;彻底解决农村大集经营者无照经营问题;彻底解决农村大集经营设施简陋、卫生条件差等问题。全市农村大集要100%有工商机关颁发的营业执照;食品行业长期经营者要100%有营业执照;农村大集食品经营者100%建立电子档案;100%建立索票索证进货查验、进货台账、“三不食品”下架等制度;所有农村大集要100%建立公示板制度。(王春荣 记者 宁旭)

[编辑 冯淑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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