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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9月1日前须补齐管理费

作者:张林林 来源:华商晨报 发布时间:2008年08月26日

  9月1日起,我国全面停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昨日是消息发布后的首个工作日,不少个体户到工商部门咨询。

  据了解,此前个体户拖欠的费用需要补齐。

  昨日是停收个体户管理费消息发布后的首日工作日,不少个体户到工商所咨询相关事宜。和平区某工商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昨日上午,已经有两个得知取消管理费的市民到工商所来核名,按照流程,过几天将会办理营业执照。据介绍,取消管理费后,个体户数量可能会大增。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由于各种原因,个体户拖欠管理费的现象每个工商所都会遇到,对于不交管理费的个体户,工商部门也很头疼。

  和平区某工商所负责人说,新政策从9月1日起实施,9月1日之前,个体户还需要如数交纳管理费,以前拖欠管理费的,也需要补齐。对于经常拖欠管理费的,工商部门会加大催缴力度。 (记者 张林林)

[编辑 冯淑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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