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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经济区概述

作者: 来源:辽宁新闻网综合 发布时间:2008年08月30日

  原为由辽宁省沈阳市、鞍山、抚顺、本溪、营口、辽阳、铁岭七个城市组成的“辽宁中部城市群”。

  2008年8月,由于阜新市的加入,“辽宁中部城市群”正式更名为“沈阳经济区”。

  历史:

  2003年,辽宁省提出了关于建设沈阳经济区的设想,2003年8月,沈阳市委、市政府举行沈阳经济区暨沈阳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及对策国际研讨会。 2003年年底召开的沈阳市委十届八次全会提出:加快构建以沈阳为中心、以基础工业和加工工业为主体的沈阳经济区。

  2005年4月7日,鞍山、抚顺、本溪、营口、辽阳、铁岭六市的市长与沈阳市市长正式签署了辽宁中部城市群(沈阳经济区)合作协议。该协议包括交通运输、产业发展、金融服务、贸易流通、对外招商、人力资源、科教文化、旅游开发、生态环境等10个领域19项具体内容,标志着以沈阳为中心、辐射百公里半径的辽宁中部城市群建设全面起步。

  2008年,阜新市加入。


[编辑 刘湛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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