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海县海洋乡提高老人医疗保险标准
据了解,早在2004年7月,长海县就在全县推行全民基本医疗保险,凡是60岁以上老年人都参与公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额400元,县政府补贴280元,余额部分的120元由参保人个人承担。2006年9月,为普及公民基本医疗保险,扩大该保险在海洋乡的覆盖面,尤其是让那些岁数大且无经济来源的老年人也能够充分享受到参加医疗保险带来的实惠,海洋乡政府为海岛近700名60岁以上老年人全部办理了公民基本医疗保险,每年出资8万多元,免费承担全乡年满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参加医疗保险的个人费用。此外,乡政府还将此政策范围扩大到在海岛居住的外来劳动者,规定只要是在海洋乡落户并居住15年以上的外来人员,60岁后也同样可以享受此医疗保险待遇。此项医疗保障政策得到海洋乡群众的欢迎,目前全乡参保率达到72%。
今年,长海县政府新实施的《长海县居民基本医疗实施办法》,对原有办法进行调整,其中规定60岁以上老年人参与公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额为370元,县政府补贴200元,个人交纳170元,另外附加一个30元的高额补贴保险。对此,海洋乡继续保持对60岁以上老人年免费享受公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不变,对于需要老年人个人交纳的部分,海洋乡政府在原来交纳120元保费的基础上,对新增加的50元保费全额承担,同时还为老年人办理了30元的高额补贴保险,让海岛所有老年人免除后顾之忧,幸福安度晚年。
[编辑 冯淑丽]
[刘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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