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提高1万元 辽宁省增加村级管理费补助
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近日,省财政厅专门下发文件,要求全省增加村级管理费补助1.0792亿元,这将使全省村级管理费补助平均每村提高标准1万元。此次提标后,全省每村管理经费中,财政补助数额最低可达到1.8万元。
据介绍,本次提标所需资金由省、市、县财政共同承担,其中,省财政安排7567万元,市县财政配套承担3225万元。此次提标,是省财政在农村税费改革后,第三次增加村级财政转移支付补助额度,省财政每年增加村级财政转移支付补助将达2.9亿元。
我省要求,市以下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高度重视这次提标工作,认真落实相关工作要求,严格按照不低于省确定的配套数额予以足额安排,并确保全额资金及早下达,实行专款专用,保证此次提标后,用于村级组织管理费的财政补助最低达到每村1.8万元标准。
[编辑 冯淑丽]
[fsl]
新闻链接 > 更多关于 村级 管理费 的新闻
沈新建160个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竣工投入使用个体工商户9月1日前须补齐管理费 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将停收村级指导检查组在实践活动中严把关 取实效前阳镇关于调整和优化村级党组织设置的意见做好2008年村级班子和村干部工作考评的通知关于召开2008年度村级班子民主生活会的通知开原市首个村级公共服务中心投入使用工商优惠 失地农民干个体免3年管理费 沈阳制全国首张村级电子地图 树木清晰可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