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一家贼常逛领导办公室
庄河男子赵某在市内某国企打工期间,对该企业内部情况了如指掌。他辞职后一年时间内,连续10多次返回“娘家”偷盗财物.当该男子被警察抓住时,该国企不少部门负责人表示,他们已连续被偷了10多次,经审理,这10多次偷盗均是赵某所为。赵某将所获6万多元赃款挥霍一空。
4月12日,市公安局内保分局接到报案,沙河口区某国企一负责人办公室被盗,一台戴尔笔记本电脑不翼而飞。从案发现场看,嫌疑人盗窃手法老到,现场处理得非常干净。
警方还从该企业部分负责人那里了解到,在过去的一年内,不少人丢失了诸如电缆、现金等财物,涉及金额达到6万多元。
经细心工作,在笔记本电脑失窃现场,干警们从一块打碎的玻璃上发现了一个残缺的指纹。干警马上通过技术手段进行比对。比对中,13年前发生的一起车祸肇事案中一男子的指纹和失窃现场遗留的指纹吻合。据车祸肇事案中资料显示,该男子姓赵,庄河人,42岁,离异。
干警们加紧了对赵某的抓捕,很快确定赵某在沙河口区泉涌街一带生活。5月初,警方将赵某抓捕归案。经过警方工作,赵某交代了自己连续多次盗窃该国企的犯罪事实。
赵某原是该国企的工作人员,在打工期间,心思缜密的赵某对部分领导的办公室和某些仓库的库存特别留意,他发现,某些仓库只有一把锁锁门;一些领导的办公室也留有类似笔记本电脑等贵重物品,赵某甚至发现在某些办公室存有小金库,小金库内有不少现金。“我发现,有些领导的级别越高,他办公室内的好东西越多,于是我辞职后就动了偷盗他们办公室的念头。”赵某介绍,他每次作案后,会将案发现场打扫干净,不留任何痕迹。赵某通常选择凌晨作案,作案后,他堂而皇之地离开现场。
据赵某交代,从2008年4月到2009年4月,他共返回该企业盗窃十余起。盗窃后,他迅速将所盗物资变现,加上偷盗的现金,一共有6万多元。“这些钱,我都用来挥霍了,现在身上连一分钱都没有了。”赵某低下了悔恨的脑袋。
■警方提醒
一些企事业单位,不要在单位存放贵重物品,除了在安全防卫上多做工作外,被盗后,要及时向警方报案,争取将损失降到最小。
[实习编辑 刘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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