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某,本市人,今年只有20岁,外形俊朗,能说会道。今年2月至5月间,他先后将多名女网友约出见面。见面后,他或骗,或偷,或抢,或强奸,或实施故意伤害,可谓无恶不作!
邹某,本市人,今年只有20岁,外形俊朗,能说会道。今年2月至5月间,他先后将多名女网友约出见面。见面后,他或骗,或偷,或抢,或强奸,或实施故意伤害,可谓无恶不作!
日前,邹某因涉嫌强奸罪、抢劫罪、诈骗罪、盗窃罪、故意伤害罪,将被沙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盗窃诈骗 拿人手机就没影
今年2月20日傍晚,万某接到一名男网友的电话,对方想约她见面。此前万某曾与这名自称“唐玉尊”的网友视频聊天过多次,该男长得挺帅,嘴也挺甜,万某同意了。
当晚,两人在黑石礁附近的一面馆吃了晚饭,饭后又一起到旁边的网吧上网。上了一会网,“唐玉尊”用胳膊碰了碰万某说,把你电话借我用一下,我电话没电了。万某正在打网游,也没多想,点了点头。“唐玉尊”拿起万某的诺基亚N95手机就出去了。
今年4月末,戚某也被这个“唐玉尊”约出来见面,见面后,“唐玉尊”很直接地说,我没钱了,把你电话借我。而后“唐玉尊”将戚某的手机拿过去,当着戚某的面把手机卖了100元钱。“唐玉尊”称过几天会还钱,可此后他再也没有联系戚某。
强奸抢劫 施暴之后还抢钱
今年5月5日中午,齐某在刘家桥附近与网友“唐玉尊”见面。一见面,“唐玉尊”就让齐某陪他溜达,言语十分轻佻,齐某有些反感,便想离开。可“唐玉尊”把齐某拖入附近一个胡同,手伸进齐某的衣服内乱摸。齐某反抗,“唐玉尊”扇了齐某两个耳光,又踹了她两脚。在撕扯中,“唐玉尊”抢走了齐某的包,包内有两件黄金饰品及500多元钱。
今年5月7日晚11时许,陈某在中山区一网吧内上网时收到QQ信息,一个陌生人自称也在该网吧内,想加她为好友。随后,网管给她送来一瓶饮料,说是一个客人点给她的。陈某有点过意不去,就加了这个陌生人为好友。
陌生人自称“唐玉尊”,他提出要和陈某处对象,还说了很多动听的话,陈某被感动了,便同意处处看。
当晚12点多,两人一起出了网吧。“唐玉尊”要让陈某跟他去开房,陈某不答应,“唐玉尊”打了陈某,并用刀威胁她。当晚,迫于“唐玉尊”的淫威,陈某先后3次被蹂躏。此前,“唐玉尊”在撕扯陈某胸罩时,陈某藏在其中的300元钱掉出,事后被“唐玉尊”抢走。
今年5月16日,“唐玉尊”故伎重施,将彭某挟持至西岗区某旅社。将其强暴后,抢走其银行卡,并殴打彭某,得到密码,从ATM机上提走5000元。
故意伤害 求爱被拒挥老拳
今年5月27日凌晨1时,徐某在沙河口区一网吧上网。其间,徐某上了趟卫生间。等徐某回来后,一个陌生人要加她为好友。对方自称“唐玉尊”,刚才在卫生间和徐某擦肩而过,觉得徐某就是他的梦中情人,提出要和徐某处对象。徐某不同意,“唐玉尊”竟来到她的座位旁。徐某不理他,“唐玉尊”就关了徐某面前的显示器,徐某生气了,说你干什么?“唐玉尊”上来就是一拳。徐某要报警,“唐玉尊”又朝徐某的眼睛打了两拳。经法医鉴定,徐某眼眶下壁骨折,属轻伤。
法网恢恢“唐玉尊”将被公诉
今年5月28日,公安机关在沙河口区某网吧内将“唐玉尊”抓获。经审讯,“唐玉尊”姓邹,2007年,他曾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因其患有严重传染病,监外执行,上述案件正是他在监外执行期间犯下的。日前,邹某因涉嫌强奸罪、抢劫罪、诈骗罪、盗窃罪、故意伤害罪,将被沙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编辑 冯淑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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