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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小金库”最高奖10万

作者:丛妍   来源:辽沈晚报鞍山版  发布时间:2009年08月25日

  日前,中纪委公布了《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违纪行为的处理依据做了明确规定,使用“小金库”款项吃喝,情节严重的将被开除党籍。昨日,鞍山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严格照此执行,鼓励更多的市民参与到举报“小金库”的行动中来。

 

  从5月末开始,鞍山市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治理“小金库”,目前进入重点检查阶段,已经对100多个单位进行了重点检查。

 

  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老百姓针对“小金库”的举报并不多,纪委继续欢迎更多的市民参与到打击“小金库”和“账外账”等不法行为中。举报一经查实,将按规定予以奖励。对举报有功人员,根据查出并已入库的税款或收缴财政的“小金库”资金数额,给予3%-5%的奖励,奖金最高额为10万元。

 

 

[编辑 冯淑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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