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辽宁网9月9日电(高凡)辽宁省公安厅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称,辽宁公安机关从8月20日起,已在全省全面推行阳光执法警务机制,为群众提供更全面、更便捷的执法服务。
“阳光执法”是一种新型的、融警务公开和便民服务为一体的警务工作新机制。从今年年初开始,,辽宁省以沈阳市公安局为试点开展了阳光执法的筹划与推行工作,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和认可。国务委员、公安部长孟建柱同志也对此给予了充分肯定。为了将沈阳市局的工作经验放大到全省,辽宁省厅决定组织全省公安机关从8月20日开始,统一施行“阳光执法”警务机制。
据了解,目前辽宁省推行的“阳光执法”警务机制主要包括五类14个板块,具体有案件查询,分为治安案件查询、刑事案件查询、交通案件查询、复议案件查询、信访案件查询五个板块;执法规范查询;公安执法信息查询,包括车辆违法查询、驾驶员积分查询、通缉逃犯查询、失踪人员查询;便民服务查询,包括锁王人员查询、公安服务窗口查询;监督救济查询。
[编辑 冯淑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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