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辽宁网9月16日电(李学伟 冯淑丽)近日,为确保广大学生的出行安全,本溪交警支队溪湖大队以“五进”活动为契机,组织各中队民警深入到辖区学校,以“七个意识”提高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一是法规意识:要求学生学习交通安全知识,从小培养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远离车祸,永保平安。
二是防范意识:要求学生既要做到不伤害别人,又要防止伤害到自己。
三是靠右意识:在道路上行车或步行要注意“路权”,骑自行车应该在非机动车道上通行或靠边通行;步行要走人行道或靠边通过。
四是观察意识:要留心路面情况,做到“一看、二慢、三通过”,骑车不能掉头猛拐。
五是红绿灯意识:红灯停、绿灯行,是保障自身安全的重要规范。
六是斑马线意识:斑马线是行人通行的生命线。
七是报警意识:告知学生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要尽快拨打电话向110或122报警,切勿围观,避免交通事故再次发生。
[编辑 赵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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