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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安排贯彻实施新《邮政法》

作者:张守利   来源:辽宁日报   发布时间:2009年09月25日

    9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贯彻实施全国电视电话会议在北京召开。会后,在辽宁(沈阳)分会场辽宁省邮政管理局对贯彻实施《邮政法》做了工作安排。

 

    修订后的《邮政法》把党和国家长期以来对邮政业的成熟政策上升为法律制度,创设了大量的制度性规定,充分体现了改革发展的精神,内容丰富,规定明确,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和前瞻性,为推动整个行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制度和保障。会议要求各级邮政管理部门要始终坚定不移地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邮政工作,支持邮政企业按照《邮政法》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邮政普通服务,并为此构造更好的环境。

 

 

[编辑 冯淑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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