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锦州市召开2010年度党报党刊发行工作会议,提出严肃党报党刊征订纪律的要求,没有完成党报党刊订阅任务的地区、系统、单位,原则上不允许用公款订阅其他报刊,并加大监管查处力度确保落实。
锦州市委提出,要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规定的订阅范围,组织征订工作,确保全市党报党刊发行数量稳中有升。积极推进有条件的县(市)区、市直行政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实行政府统一采购、财政兜底等办法,推进党报党刊发行体制改革。成立由宣传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检查组,加强对党报党刊发行工作的督察力度,杜绝非主流报刊挤占党报党刊订阅经费,确保按照各自的分工圆满完成党报党刊发行任务。
[编辑 冯淑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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