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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出“私政”延长楼市优惠政策

www.lnnews.net 来源:半岛晨报 发布时间:2009年11月10日 10:11

虽然中央尚未表态,已有部分省份表示将房地产优惠政策延续到2010年末。

  虽然中央尚未表态,已有部分省份表示将房地产优惠政策延续到2010年末。湖南、吉林等省份分别通过不同方式向开发商表示,2010年当地省级政府出台的房地产优惠政策不会取消,会顺延到2010年底。

 

  10月中旬,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总工程师唐道明表示,去年年底,湖南省发出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后,个别地区对房地产工作重视不够,对这个政策落实不力,有的地方至今还未出台相关配套文件,有的地方重复收取基础设施配套费,有的地方契税减免政策落实不到位,有的地方还在用90/70的做法限制土地出让、干涉企业项目规划报建,有的地方土地出让门槛依然很高。

 

  “应该清楚看到,与一线城市相比,湖南房地产市场发展还比较落后。”唐道明说,截至8月底,全省企业房产开发贷款余额352.9亿元,同比仅增长9%,比全省信贷增速低27.5个百分点。1-8月全省新增企业房产开发贷款仅8亿元。投资增长下降是湖南省再次提出稳定房地产优惠政策的主要动因。

 

  实际上,不仅湖南省作出了如是表示。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柳青在“吉林省前三季度房地产形势和保障性安居工程进展状况汇报”中指出,吉林省房地产市场还存在着开发商投资意愿不强、投资信心不足等问题。房地产市场在优化投资软环境方面、税收和金融信贷政策支持等方面,还需要政府给予更好的支持。

 

  “建议将2008年底出台的吉林省稳定房地产市场的优惠政策,顺延到2010年底。”柳青在上述汇报材料中如是说。

 

  实际上,提出顺延地方房地产优惠政策的,还不止湖南和吉林两省,安徽、内蒙古等固定资产投资仍有压力的省份,也纷纷通过各种形式给地方省级政府提出建议,希望顺延2008年底出台的地方性扶植房地产政策。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珏林11月4日在“北京地产资信20强”会议上说,吉林等省份自行采取顺延地方性房地产优惠政策的做法,可能会被其他省份仿效。而从房地产调控的定调上来说,地方政府这样做也是允许的。

 

 

[编辑 赵媛]

[z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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