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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可被吊销执照

www.lnnews.net 作者:王艳君 来源:辽沈晚报鞍山版 发布时间:2009年11月10日 14:11

从11月15日起至2010年2月5日,鞍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联合建委、公安局、总工会等四个部门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

  为确保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农民工足额拿到工资,高高兴兴返乡过年。从11月15日起至2010年2月5日,鞍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联合建委、公安局、总工会等四个部门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检查范围为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加工制造、建筑施工、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

 

  对无故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在依法进行处理的同时,还要向社会公布。对存在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可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行动期间,如果市民遇到拖欠工资的情况,也可以拨打此次专项行动的投诉电话:2653955。

 

 

[编辑 冯淑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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