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房交会购房补贴的认证、审核及补助款发放工作出台新规:房交会上成交的二手房,房补应在当届房交会结束后60日内领走。
房交会上成交的二手房,房补应在当届房交会结束后60日内领走。
记者昨日从沈阳市房产局了解到,关于房交会房补的政策近日进行了调整,新规已开始执行,购房补贴申领业务已集中在市、区房产交易中心业务窗口办理。
不过,新房房补的申领需持房证办理,不在“60日时限”要求范围内。
过期不再享受补贴政策
昨日,沈阳市房产局有关负责人向本报记者透露,针对沈阳房交会购房补贴的认证、审核及补助款发放的有关工作,房产局已于近日下发新规定,并已开始执行。
该负责人表示,新规明确了房交会购房优惠政策的实施程序和遗留问题的解决办法,其中最主要的变化是,参加房交会的二手房买卖合同认证,按新规定应在当届房交会结束后的60天内,到房产部门申请办理相关认证事宜,过期将不再享受房交会补贴政策。
该负责人说,房补申领时限的有关要求,并不包括新房交易的人群。
“一站式”服务方便市民
另外,房补的申领部门也进行了调整和明确。
上述负责人表示,以前,房交会房补是由购房者在房交会上认证后,到财政或税务机构领取。为简化办事程序,新规将房补的认证、审核及发放工作归口至市、区房产部门负责,市民领取补助款时将享受“一站式”服务。
新规具体提到,沈阳市房地产交易权属登记中心负责商品住房补助的认证工作,补助款的审核由发放房产证的部门负责,而购房补助款的发放工作,按规定由交纳契税所在区当地的房产部门负责。
申请退税需交回“房补”
沈阳市房产局有关负责人昨日表示,按照新规定,房交会购房补助审核、发放的总体工作流程为:①受理转移登记申请;②出具房交会专用受理凭证;③购房人领取凭证;④领取补助凭证;⑤领取购房补助款。
“已领取购房补助后又申请退税的,还有另外的规定。”该负责人表示,在退税前应先到房产部门按照房交会补助政策退回相应的补助款,房产部门在收取退回补助款后,为申请人出具已退回补助证明,地税部门凭已退回补助证明为申请人办理退税。
另外,2009年6月24日前已办理房交会购房补助认证并已由税务部门打印补助单的,按照原有程序发放购房补助金;2009年6月24日前已办理房交会购房补助认证,但税务部门尚未打印补助单或补助单丢失的,可到购房补助审核窗口领取查询单,再到税务部门查询确认后,回到审核窗口打印领取补助凭证即可。
咨询电话:
沈阳市房地产交易权属登记中心受理房补的认证工作,如果购房者对通过什么渠道领取购房补贴不太了解,可以拨打22973422咨询。
补助计算:
购房补助金=新购房屋建筑面积×补助标准
对于购房人已享受差额交税政策后购房补助额的计算:
购房补助资金=(新购房屋建筑面积-原房屋建筑面积)×补助标准,但补助款不得超过已交纳契税。
[编辑 赵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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