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在杭州举办的第二届知识产权与城市发展市长论坛上,沈阳市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授为“国家知识产权工作示范城市”。
11月17日,在杭州举办的第二届知识产权与城市发展市长论坛上,沈阳市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授为“国家知识产权工作示范城市”。
2007年,沈阳市被批准成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创建市。全市16个区、县(市)、开发区先后建立了知识产权局。两年来,通过不断努力,沈阳市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方面的能力不断提高。沈阳高新区成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沈阳铁西区进入全国知识产权强区工程行列。
据介绍,2008年,沈阳市专利申请达到6254件,同比增长28%,高于全国平均水平8个百分点。其中,发明专利申请2680件,增长18%,占总量的比重达到43%,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6个百分点。全市现有注册商标2.6万多件,拥有中国驰名商标14件,中国名牌产品19个,获得授权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12个。
此外,沈阳市还积极构建专利交易服务平台,2007年至今成功举办了两届“专洽会”,先后成立了国家专利技术(沈阳)展示交易中心和中国(沈阳)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并以中国专利周为载体,通过现场、网络等展示专利供需项目6000多项,搭建了专利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重要催化平台。如今,知识产权建设已成为沈阳兴市强企的重要支撑。
[编辑 冯淑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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