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丹东市第一次开展道德模范评选活动,有10名同志被授予“丹东市首届道德模范”荣誉称号。这些道德模范感人的先进事迹,优秀的道德品质,高尚的道德情操,崇高的思想境界,不仅传承和弘扬了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生动地展示了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风貌,受到全社会的热情推崇和普遍尊敬。

王成远(左一)
自2006年以来,大鹿岛村办企业——海兴集团连续三年被评为辽宁省“守合同重信誉”企业。有口皆碑的是辽宁省人大代表、省优秀共产党员、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海兴集团董事长王成远。他严格自律,履行承诺,被誉为诚实守信的模范。
信誉为本,求谋全村发展
大鹿岛村是四面环海的渔村。1978年以前,全村年生产总值不到90万元,人均收入不过百元。改革开放以来,村党委立足优势,抓住机遇,乘势而上,靠贝类养殖起家,1989年脱贫致富。
1996年,王成远走了上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的岗位。当时,杂色蛤出口成为热门。他亲自到日本市场考察,结交日商朋友。回来后,抓住商机,组建了“丹东大鹿岛海兴(集团)有限公司”,下设养殖公司、贸易公司、客运公司、冷冻加工公司等企业。到2008年,村固定资产已超过亿元,实现社会总产值3.5亿元,人均收入1.2万元。2008年,被评为“中国十佳小康村”。
回忆当初,创业何等艰难!1996年6月,新组建的集团公司急需大量资金支撑。他们向国家贷款1,300万元。国家把这么多的贷款投向海岛,无疑为海岛的发展注入了活力。王成远想的是:必须讲究信誉,尽快发挥资金效益,早日偿还贷款,回报国家。他一方面紧缩开支,带头暂不领工资和资金,另一方面积极组织生产,各分公司齐心协力,集中力量还款,到1997年4月15日,1,300万元贷款本息全部还清。这是多少可贵的主人意识!
起步得到国家的资金支持,发展壮大之后,企业利润丰厚,回报社会。十多年来,向国家缴纳税金5000多万元,为鹿岛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资金上亿元。2007年“五一”,启动了“陆岛交通码头”,此项工程投资2000万元,建成以后,海上运程缩短一半,冬季村民出岛不再艰难;同年上马的海参园工程,投资也在2000万元以上,企业产品结构调整呈现新的亮点。投资200万元,岛上的后口码头、渔港码头基本完工,解决了以往渔船、货船、客舱混杂、拥挤的局面;环岛公路和盘山道路拓宽改造工程初见成效;投资110万元的西海滩广场向游人开放。村里有卫生队、园林队、道班,积极开展地下沟渠清理整治、绿化美化、道路建设工程,实现了村容村貌整洁美观。
村里投资设置了两处永久性过道横额,上面书写着“创建高标准小康村”、“爱岛建岛,岛兴我兴”等标语;在村中醒目的地方设立30多块文明牌匾,书写着“鹿岛是我家,文明靠大家”、“亲善产生幸福,文明换来和谐”等等,成为净化心灵的一道道风景;图书室新增图书1000册,文化广场投入3万多元,购置了音响。文艺队、秧歌队,为活跃文化生活打下了基础。2009年大鹿岛村再次被评为“全国文明村镇建设先进单位”。
关于 丹东 道德 模范 王成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