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丹东市第一次开展道德模范评选活动,有10名同志被授予“丹东市首届道德模范”荣誉称号。这些道德模范感人的先进事迹,优秀的道德品质,高尚的道德情操,崇高的思想境界,不仅传承和弘扬了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生动地展示了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风貌,受到全社会的热情推崇和普遍尊敬。
刘官棠,我省唯一一名残疾人执业律师。3岁时因患骨质脊髓炎后,右腿肌肉萎缩致残。自强不息的他从待业青年、街道团支部书记到企业工人、办公室主任、副厂长,一步步地坚实走来。1993年获得国家颁发的律师资格证和法律顾问资格证书,2000年成为一名专职的执业律师,2003年底取得辽宁省委党校颁发的法律研究生证书。这人生道路上每一次的艰难跋涉和顽抗拼搏,都在他的思想深处留下了烙印:一定要为残疾人奉献出自己的一份爱心和力量。
一个官司打6年,自己搭进几千元
刘官棠说:我是肢残人,所以我要为我的同伴每个残疾人,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是我终生的追求。
刘晓平家住凤城市大兴镇黄岭村,丈夫因涉嫌滥伐林木罪于2001年10月被判刑。刘晓平夫妇不服判决,上诉到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
打官司,对缺少法律知识、家境贫寒的刘晓平夫妇而言,艰难不言而喻。偶然的一次机会,刘晓平听说丹东有位残疾人律师,经常免费为残疾人打官司,于是在2002年春天的一个早上,刘晓平来到刘官棠办公室,恳求他为丈夫洗刷不白之冤。
刘官棠听完刘晓平的哭诉,看着她充满期待和信任的目光,心里在想,如果这个案子他不帮,这一辈子也不会安心的。于是,刘官棠答应免费为他们打这场官司。
第二天一大早,他搭车来到刘晓平所在的村子了解情况。刘晓平为了丈夫的案子,已经不能正常料理家务,他们的儿子因父亲被捕而精神失常。刘官棠心中油然而生一股怜悯之情。为了解案情真相,掌握详实的证据,刘官棠拖着一条残腿,拄着棍子翻山,踩着石头过河,找线索、查资料、调查取证,累得走不动了,就坐在道边的石头上休息片刻,饿了就啃几口面包,回家后,常常是腰酸腿疼,头昏脑涨。
经过多方查证和掌握的事实,刘官棠提出了刘晓平丈夫无罪辩护意见。案子几经反复,一打就是两年。刘晓平丈夫受不了,对刘官棠说,这个官司不打了,做好去蹲大牢的准备。刘官棠诚恳地对他们夫妇说:“你可以不相信我,但你应当相信法律。”
刘官棠的行为也感动了许多村民,他们向刘官棠提供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依据调查得来的扎实证据,经过5次开庭审理,2003年9月25日,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无罪的终审判决。
终审判决之后,刘官棠又接受了刘晓平的委托,无偿为她打起了赔偿官司。然而这一场官司,一打就是3年,也无结果。不仅如此,刘官棠还承担了刘晓平夫妇打官司所需的交通和食宿费用。
2007年5月14日,已经确诊为绝症晚期的刘晓平一次又一次地催促女儿,请刘律师来。当她虚弱的抓着刘官棠手时,泪水无法抑制:“我家的官司打了6年,你无偿地帮我们全家,我们怎么报答你呀!可是我真的不甘心,这官司你还要继续帮我们打下去啊……”刘晓平泣不成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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