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财经 体育 娱乐 旅游 女人 健康 房产 汽车 图片 论坛 IT
辽宁新闻网 » 人物访谈» 内容正文

刘官棠:让弱势群体享受法律阳光

www.lnnews.net 来源:辽宁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9年11月23日 09:11

刘官棠,我省唯一一名残疾人执业律师。3岁时因患骨质脊髓炎后,右腿肌肉萎缩致残。自强不息的他从待业青年、街道团支部书记到企业工人、办公室主任、副厂长,一步步地坚实走来。

  成立残疾人维权之家

 

  刘官棠说:帮助残疾人维护合法权益,是一个律师的天职;弱势群体,同样应该享受法律的阳光。

 

  刘官棠随着接待残疾人咨询的越来越多,他发现,在律师事务所里,有些残疾人因顾忌“面子”,许多话不愿说出口。而且如果有其他人在场,一些残疾人也不能完全放松精神畅所欲言。以己度人,刘官棠知道残疾人的心灵是多么的敏感、脆弱,自尊心是多么的强、多么的重。他经过认真考虑,决定自筹资金,成立一个残疾人维权之家。

 

  2007年,在市司法局的支持下,在市残联的帮助下,刘官棠贷款二十多万元,在华美科技大楼购置了一间40余平方米的办公室。在那些日子里,他一边要忙着办理案件,一边跑贷款、跑装修。有人不理解,对刘官棠说,有人买房子享受,有人买房子做生意,有人买房子增值,可从没见过像你这样的,贷款买房,做亏本买卖。刘官棠却说,“帮助残疾人维权不是买卖。只要残疾人需要,我会一直做下去。”

 

  2007年3月18日,残疾人维权之家正式成立了。运行至今,他一天最多接待咨询法律问题的残疾人20余人次。一周七天,他至少有一半的时间呆在残疾人维权之家里。刘官棠在为残疾人提供法律帮助的同时,还十分注重做好残疾人法律宣传和普及工作,帮助残疾人提高维权意识。每年的“全国助残日”、“丹东助残周”,身为丹东市残联法律顾问的刘官棠积极与各级残联配合,开展残疾人权益保障专题法律咨询活动,走上街头,宣传残疾人保障法,为残疾人提供法律咨询,现场解答法律问题,让残疾人切身感受法律的正义。他还定期举办残疾人维权法律讲座,针对残疾人咨询中的热点问题,结合具体案例讲解有关法律知识,增强残疾人自我保护意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几年来,刘官棠先后为400多名残疾人代理法律援助案件,义务进行法律咨询9000余人次,接待残疾人信访1500余人次,为当事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200多万元,主动减免代理费10万余元。刘官棠助人为乐的行为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同时也得到各级政府的赞誉:2001年辽宁省首届十佳爱心助残律师;2003年辽宁省首届十佳法律援助律师;2004年辽宁省残疾人信访工作先进个人、丹东市爱心奖;2005年辽宁省残疾人信访工作先进个人、辽宁省法律援助先进个人、丹东市十佳爱心奖、丹东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2006年中国第三届公益事业论坛“公益楷模”、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金奖;2007年感动丹东十大人物、辽宁省律师行业优秀党员律师;今年8月,又被推选为北京残奥会火炬在辽宁传递的火炬手。

 

 

[编辑 冯淑丽]

[fsl]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新闻链接 > 更多关于 丹东 道德 模范 刘官棠 的新闻

 

http://bbs.lnnews.net上辽宁论坛,感受辽宁生活

http://www.ln.chinanews.com 辽宁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