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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地农民“老有所养”

www.lnnews.net 作者:朱玉辉 来源:鸭绿江晚报 发布时间:2010年01月15日 11:01

丹通高速公路、东北东部铁路、沈丹客运专线……随着一个个大项目的开工或即将开工,越来越多的农民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失地农民如何解决“老有所养”问题?

  丹通高速公路、东北东部铁路、沈丹客运专线……随着一个个大项目的开工或即将开工,越来越多的农民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失地农民如何解决“老有所养”问题?1月14日,来自社会保险系统的人大代表朱玉鹤,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在刚刚过去的2009年,全市养老保险工作成效显著,养老保险参保人数、统筹基金征缴和参保缴费率这三项主要指标,在全省均排名第一。”朱玉鹤说,2010年,丹东市将围绕推进民生工程建设,解决近年来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障问题,符合条件的失地农民,可选择参加养老保障或养老保险。

 

  朱玉鹤介绍,按照《辽宁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暂行办法》,符合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的人员范围是:2005年10月28日之后,城市规划区内、外持有第二轮土地承包权证家庭中年满16周岁及16周岁以上的在籍农业人口中,经国务院、省政府批准,土地全部或大部分被征收或征用的建制村的农民;经县(市、区)政府批准“村改居”的居民(原建制村的农民);由于土地被征收或征用而“农改非”的农民。

 

  而符合参加养老保障人员条件的失地农民,自愿不参加养老保障的,可以以城镇自由职业者的身份,参加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超龄、大龄、和低龄人员的参保缴费标准都有明确规定。“此举,可解决丹东市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的政策瓶颈,是一项让失地农民老有所依、老有所养的民生工程。”朱玉鹤说。

 

 

[编辑 冯淑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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