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沈阳市就业局获悉,针对困难家庭大学毕业生等12类群体的就业援助行动已经启动
昨日记者从沈阳市就业局获悉,针对困难家庭大学毕业生等12类群体的就业援助行动已经启动,在2月10日前,对登记认定的援助对象将逐一进家入户,开展有针对性的即时就业岗位援助,要让每一个零就业家庭中基本实现至少一人就业。
本次就业援助的12类人群是:历年已认定和新增认定的“零就业家庭”中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的人员;女年满40周岁,男年满50周岁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单亲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失业人员;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中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的人员;连续失业1年以上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残疾登记失业人员中家庭贫困和一户多残家庭中的残疾人;自谋职业的军队退役人员;县以上(含县级)劳动模范;未就业的现役军人配偶;烈属;困难家庭大学毕业生;农村剩余劳动力(含返乡农民)和被征地人员。
此外,凡具有沈阳市户籍的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科技人员、复转军人(含随军家属)、新生劳动力(未继续升学的初、中等学历的人员)、困难群体(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城乡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残疾人和农村劳动力,创办企业实体或领取个体工商营业执照,从事初始型自主创业活动的,均可享受鼓励创业的“一条龙”创业服务,包括市场准入、场地安排、收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扶持政策。
[编辑 赵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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