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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保护有新规

www.lnnews.net 作者:顾学禹 邢漫 来源:鸭绿江晚报 发布时间:2010年02月02日 11:02

《辽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从2月1日起正式实施。

  有人将烟卖给未成年的孩子,这样做会有什么后果?网吧应不应该让未成年的孩子进去玩?如果孩子遇到家庭暴力怎么办?《辽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从2月1日起正式实施,家长和孩子们可以在这个新规定中一一找到这些问题的答案。

 

  团市委青教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该《规定》主要有四大亮点,包括明确未成年人保护的政府工作机构、高度重视未成年人场所建设、重罚接纳未成年人上网和严肃查处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在其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止入内的标志和主管部门的举报电话,并阻止未成年人进入。文化主管部门应当监督实施,对接到容留未成年人在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活动的举报,应当立即调查处理。并处5000元至1.5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同时,《规定》对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问题也高度重视,并确立了处罚依据。《规定》指出,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对难以判明是否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的标志和主管部门的举报电话。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或者没有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标志的,由烟酒主管部门或者会同工商部门处500元至2000元罚款。

 

  此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劝阻并向公安机关举报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行为。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行为,公安机关接到举报后应当立即出警,予以制止,并依法作出处理。

 

 

[编辑 冯淑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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