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上午,丹东市政府召开调度会,部署春节期间禁止在主城区“烧纸”、搞好城市环境整治工作。
2月4日上午,丹东市政府召开调度会,部署春节期间禁止在主城区“烧纸”、搞好城市环境整治工作。
按照市“禁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规定,春节期间(农历腊月三十至正月十五),在东起曙光路、西至五道河,北起盘道岭隧道(含城市面山区域)、南至鸭绿江边的城区范围内,禁止抛撒纸钱、“烧纸”等一切不文明祭祀活动。如有违犯者,相关部门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相应处罚。
丹东市领导在讲话中强调,各相关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禁烧”工作,靠前指挥,要将任务层层落实,不留死角;各部门工作人员和志愿者要尽职尽责,严看死守。
[编辑 冯淑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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