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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于洪区服刑少年出狱有保障

www.lnnews.net 作者:贾宏峰 来源:辽宁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0年03月12日 17:03

3月10日,沈阳市于洪区法院与于洪区回归人员安置基地签订了对少年服刑人员帮教安置协议,有效解决少年服刑人员出狱后的培训和就业安置问题。

    中新辽宁网3月12日电(贾宏峰)3月10日,沈阳市于洪区法院与于洪区回归人员安置基地签订了对少年服刑人员帮教安置协议,有效解决少年服刑人员出狱后的培训和就业安置问题。

 

    “两劳释解人员重新犯罪,就是因为社会上一些人对他们歧视,他们既没有一技之长,找不到工作,又没有生活来源。”安置基地沈阳新塔湾旧机动车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张立祥在谈到“两劳释解”人员时,面带沉重。

 

    此次,于洪区法院与于洪区回归人员安置帮教基地签订的《关于对少年服刑人员进行社会帮教、就业指导及安置的协议》的主要内容是:于洪区法院负责将监狱有帮教和安置需要的少年服刑和刑释人员推荐给安置基地,由双方共同负责进行相关培训和就业安置。从而,更好地促进少年服刑人员认罪、悔罪,自觉接受改造,提高改造质量,维护社会稳定,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推动公益事业社会化,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

 

 

[编辑 冯淑丽]

 

[fs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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